DB12 764-2018 铸锻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
ID: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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文件大小(MB): |
0.42 |
页数: |
20 |
文件格式: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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日期: |
2018-2-10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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ICS 13.040.40 Z 60,DB12,天津市地方标准,DB12/ 764—2018,2018 -01 - 30发布,2018- 02 - 01实施,天津市环境保护局 天津市市场和质量监督管理委员会,发布,铸锻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,Emission standard of air pollutants for casting and forging industry,DB12/ 764—2018,目 次,前言 I,1 适用范围 1,2 规范性引用文件 1,3 术语与定义 . 2,4 时段划分 3,5 大气污染物排放控制要求 . 3,6 技术与管理要求 4,7 大气污染物监测要求 .. 4,8 实施与监督 . 6,附录A . 7,附录B . 8,附录C 15,DB12/ 764—2018,I,前 言,为贯彻《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》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》和《天津市大气污染防治条例》等法律、法规,保护环境,防治污染,加强对铸锻工业污染物排放的控制和管理,促进铸锻工业生产工艺和污染治理技术的进步,制定本标准。 本标准为全文强制性标准。 自本标准实施之日起,天津市铸锻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控制按本标准的规定执行,不再执行《工业炉窑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》(DB12/ 556-2015)和《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》(GB 16297-1996)。国家相关标准严于本标准时,执行国家相关标准。环境影响评价和排污许可文件要求严于本标准时,按照批复的文件执行。 本标准由天津市环境保护局提出并归口。 本标准起草单位:天津市环境保护科学研究院、天津环科环境咨询有限公司。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:康磊、张宁、汪楠、张芮、陈瑞、王文美、张余、陈颖、邓春雨、高文旭。 本标准由天津市人民政府于2018年1月批准。 本标准自2018年2月1日起实施,本标准为首次发布,DB12/ 764—2018,1,铸锻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,1 适用范围,本标准规定了铸锻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、监测及控制要求,以及标准实施与监督等相关规定。本标准适用于天津市辖区内含铸造、锻造工序企业大气污染物的排放管理,以及新建、改建、扩建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、环境保护设施设计、竣工环境保护验收、排污许可证核发及其建成投产后的大气污染物排放管理。冶炼、合金生产工序大气污染物排放应执行国家及地方相应排放标准。铸锻企业涂装工序大气污染物排放执行《工业企业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控制标准》(DB12/ 524),臭气浓度执行《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》(DB12/ 059)。本标准适用于法律允许的污染物排放行为。新设立污染源的选址和特殊保护区域内现有污染源的管理,按照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》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》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海洋环境保护法》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》《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》《天津市大气污染防治条例》等法律、法规、规章的相关规定执行,2 规范性引用文件,本标准内容引用了下列文件或其中的条款。凡是注明日期的引用文件,仅所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。凡是不注明日期的引用文件,其有效版本适用于本文件,GB/T 15432,环境空气总悬浮颗粒物的测定重量法,GB/T 15516,空气质量甲醛的测定乙酰丙酮分光光度法,GB/T 16157,固定污染源排气中颗粒物测定与气态污染物采样方法,GBZ 160.69,工作场所空气有毒物质测定脂肪族胺类化合物,HJ 629,固定污染源废气二氧化硫的测定非分散红外吸收法,HJ 692,固定污染源废气氮氧化物的测定非分散红外吸收法,HJ 693,固定污染源废气氮氧化物的测定定电位电解法,HJ/T 32,固定污染源排气中酚类化合物的测定4-氨基安替比林分光光度法,HJ/T 38,固定污染源排气中非甲烷总烃的测定气相色谱法,HJ/T 42,固定污染源排气中氮氧化物的测定紫外分光光度法,HJ/T 43,固定污染源排气中氮氧化物的测定盐酸萘乙二胺分光光度法,HJ/T 44,固定污染源排气中一氧化碳的测定非色散红外吸收法,HJ/T 55,大气污染物无组织排放监测技术导则,HJ/T 57,固定污染源排气中二氧化硫的测定定电位电解法,HJ/T 373,固定污染源监测质量保证与质量控制技术规范(试行),HJ/T 397,固定源废气监测技术规范,HJ/T 398,固定污染源排放烟气黑度的测定林格曼烟气黑度图法,DB12/ 764—2018,2,DB12/ 059,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,DB12/ 524,工业企业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控制标准,3 术语与定义,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标准,3.1 铸造casting,熔炼金属,制造铸型(含芯),并将熔融金属浇入铸型,凝固后获得具有一定形状、尺寸和性能金属零件毛坯的成形方法,3.2 锻造forging,在加压设备及工(模)具的作用下,使坯料、铸锭产生局部或全部的塑性变形,以获得一定几何尺寸、形状和质量的锻件的加工方法,3.3 造型/制芯molding/coremaking,用各种工艺装备及材料制造型腔及型芯的方法和过程,3.4 金属熔炼metal melting,通过加热使固体金属转变为液态,并通过冶金反应等措施去除金属液中的杂质和气体,保证温度和成分达到规定要求的过程和操作,3.5 浇注pouring,将熔融金属注入铸型的操作,3.6 落砂shakeout,用手工或机械方法使铸件与型(芯)砂分离的操作。可带砂箱落砂或在捅型后再落砂,3.7 砂制备sand preparation,根据工艺要求对造型用砂进行配料和混制的过程。包括对原砂的烘……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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